规范性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的建设 » 党章党规 » 规范性文件

中组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利用党员教育信息传媒平台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用工作的通知》

川投水务 2021/03/18 0

中组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利用党员教育信息传媒平台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组织部在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共产党员手机报、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用频道和辅助教学网分别开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和专栏。现就利用这些平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收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和专栏,包含中央精神、领导讲话、重要论述、理论点评、专家解读、专题访谈、各地动态、典型经验、案例展示、先进人物、研讨征文、知识竞答、学习心得、网友声音、经典影视等方面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收看,让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多层次的基层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加强互动交流。要集中组织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共产党员网和全国远程教育辅助教学网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的讨论交流,踊跃参加网上研讨征文、知识竞答等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总结宣传典型。要及时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先进典型,制作成富有感召力吸引力的专题片,利用党员教育系列平台充分反映活动进展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发挥宣传激励和典型示范作用。

  四、开设专题专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本级党建网站和党员教育平台开设相应的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专栏,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宽学习教育和互动交流渠道,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提供好学管用的视频节目和图文信息。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利用党员教育信息传媒平台服务助推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川投集团网站群

关注川投水务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